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6号)
即日起,我区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调整:
1.对从湖北省及市外确诊病例数50人以上的城市(副省级、地级)来黄返黄人员,需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2.对从市内5个疫情比较严重的乡镇(街道)(温岭市大溪镇、泽国镇、太平街道,三门县海游街道,路桥区峰江街道)来黄返黄人员需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院桥镇继续实行全区域管控。
3.对有重点疫区往返史,有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接触史的人员,需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4.区内(院桥镇和其他疫情村除外),取消两日一次的出行限制,各村(居、社区)保留原管控出入口,做好人员体温检测工作。对非本村(居、社区)人员,凭乡镇(街道)或相关部门的证明予以登记放行。居民小区、村居、社区、办公楼宇等不得拒绝各类快递、外卖配送,应在入口处开辟特定空间,设置专门投递场所,严禁集聚取件,减少交叉感染。
5.规范道路卡口设置。未经批准,不得在国道、省道、县道随意设置卡口,其他道路卡口设置要合理规范。撤消9个国、省、县道卡点,分别为G104京岚线:南城横山头,北城黄土岭;S325省道:江口前洋王;S82复线:北城下洋顾,江口芦村;马鞍山一杜岐:净土岙;马头山一上辇:江口大闸路;店头一龙溪:头陀分水;站西大道:内环出口。
6.在各经营场所落实人员防护和场地消杀的前提下,要大力支持销售蔬菜、粮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须品的连锁门店、便利店,以及药品零售店尽快恢复经营,鼓励上述经营单位加大外卖、外送举措,确保疫情期间的民生供应。
7.经批准的复工人员,凭乡镇(街道)的相关证明,可以租住在非疫情村出租房,在做好人员登记和体温测量的基础上,所在村(居、社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租客进入。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