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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开始,全省高速公路严查车辆超速行驶和恶意“飙车”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单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就吊销了8本机动车驾驶证。但是,“飙车”现象仍然存在。昨日,记者从台州高速交警支队获悉,上三高速公路一个测速点就抓拍了一辆时速达203公里/小时的奔驰S级车,创下了该路段最高时速。
8月4日上午,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民警按照常规校对前一天的测速数据,当校对到上三高速公路测速点数据时,一辆奔驰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照片上显示时速达203公里/小时,让民警倒吸一口冷气。去年该路段曾查获一辆车速为188公里/小时的现代跑车,而这辆奔驰的时速已经跑出了“新记录”。
由于时速过快,6F测速仪拍下的车辆照片都有点重影了,照片上显示车号为浙J0001H,上三高速是丘陵路段,上下坡多,转弯多,路况较为复杂,限速是100公里/小时,而203公里/小时的车速相当于56.4米/秒,行车十分危险。
“我们又进入非现场处理系统查询,发现该车的超速记录很多。”高速交警丁锡舰说,该车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高速公路上有15次超速记录,其中3次超速50%以上(含这次),其中9次已经处理了,包括2次50%以上的。
经查,车主是临海人,名叫郭澎。按照规定,民警立刻与其取得了联系,要求驾驶员15天之内到高速交警支队处理。据车主郭澎说,车子是借给朋友开的。根据法律规定,违法驾驶员将受到罚款2000元的处罚,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由于已经有6次违法记录,交警部门将该车列入黑名单,如果驾驶员逾期未接受处理,路面民警发现后一律扣留该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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