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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犯罪嫌疑人专挑幼儿园工作人员或在校园门口接学生的老人进行行骗。犯罪嫌疑人以小孩在园读书等借口与受害人搭讪,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然后又以借用受害人电动车买东西或取钱为名,明目张胆的将车“借”走。
案例:6月4日下午,张某在健跳镇港南幼儿园接上幼儿园的孙子,这时,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与张某搭讪,在博得张某信任后,该男子以到信用社取钱为由骗走其一辆价值2700元的电动车。
林某系三门县浦坝港镇丁山脚村一家幼儿园工作人员。5月28日10时许,一名60岁左右男子来到林某上班的幼儿园,称自己要将孙子放在该幼儿园读书,自己平时比较忙,到时孙子暂交林某代为照管,并付报酬给林某。取得林某信任后,男子以借电动车买菜为由骗走其价值2500元的电动车。
警方提醒:
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选择在聚集人员较多的农村幼儿园;作案对象为幼儿园工作者及农村妇女、老人为多。广大市民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陌生人借用车辆要学会拒绝,防止上当受骗。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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