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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 车窗抛物,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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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0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一辆汽车驶过原本宽阔整洁的马路时,刚抽完的香烟带着火星就被抛出车外;吃完早餐的塑料袋在车流中“神出鬼没”;喝完的饮料瓶像一颗颗“炸弹”冷不丁从车窗“射”出……

  日前,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吴建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车窗抛物看似小毛病,实际上危害很大,给市民和环卫工人带来极大的危害。

  当前,我区正在全力推进“多城同创”,车窗抛物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更是市民素质的直接体现。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可以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的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各种处罚条例都有明文规定,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要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但车窗抛物等行为都只在一瞬间发生,执法人员很难及时抓拍到有效的镜头或照片,因此真正受到处罚的占极少数。”吴建其说,由于抓拍取证困难加上人力资源有限等原因,车窗抛物一直成为全国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要整治车窗抛物光靠执法部门是不够的,还需要广大市民的热情参与,市民可将此类不文明行为拍照、摄像,然后提供给执法部门,再由执法部门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吴建其说。

  车窗抛物看似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却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吴建其呼吁市民文明出行,杜绝车窗抛物,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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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0:19 | 只看该作者 IP:广东省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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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05: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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