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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支付情况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我市出台《创建‘无欠薪台州’行动实施方案》,并从明年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无欠薪台州”并不是指台州再也没有欠薪现象,而是指全市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各县(市、区)建立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机制,一旦发生欠薪事件,能确保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劳动者工资得到足额的兑现。
争取群体欠薪问题7天解决
“‘无欠薪台州’是我市的一个品牌工程,今年启动,通过五年行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各类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普遍建立完善的防范处置欠薪工作机制。”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杰说。
据悉,通过创建行动,我市将在“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春节前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拖欠工资案件数年均下降10%,控制在较低水平。
如果将这一目标体现在数字上,那么到“十二五”末,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查处时间缩短为7天。
“我们把上面的目标统称为‘10157’,力争从源头减少薪酬纠纷问题,让外来民工春节前能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张杰说。
对特殊企业预收工资支付保证金
“之前,我们已经建立了‘两金一卡’制度,即特殊企业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和记工考勤卡。”
在行动方案中,记者看到各县(市、区)在严格要求建筑、交通施工两类特殊企业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基础上,要向水利、电力、通讯、时政、园林、装饰等工程施工类以及其他涉及工程(包括造船修造)的企业延伸;要督促所辖区域的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租赁场地经营企业主负主要责任,出租场地一方负监管责任,一旦发现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政府。
“比如说,很多外地人在本地租房子作为加工点,生意亏损了这些人一逃就很难追究,现在租户要预收工资支付保证金,才能把房子租给经营者,保证老板逃了员工依然能拿到工资。”张杰说。
另外,行动方案规定市本级、各县(市、区)设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不少于200万元,今后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办法,在确保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前提下,可酌情垫付工资。
今后,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主要依据。行动方案明确,将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对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当年内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推荐为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发生欠薪逃匿或欠薪总额超过50万元或拒不执行改正指令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并视具体情况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予以披露,对其履约担保、融资贷款加以限制。
对因欠薪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并在全市公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对企业的欠薪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惩处。
另外,元旦、春节期间,人力社保、建设、公安、工商、工会、法院等部门还将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处置欠薪突发事件。
“元旦前半个月至元旦后一个月是欠薪投诉的高发期”张杰告诉记者,12月24日,市级相关部门将对各县(市、区)欠薪情况进行督查,实地抽查相关企业。
明年1月至2015年7月,各县(市、区)全力推进防范处置企业欠薪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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