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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前,她还是一个孩子。所有的孩子几乎都是那么的倔强,也许是因为他们都期盼着快点长大,所以总是不认输,似乎认输让他们觉得自己在别人面前就是孩子。而她除了倔强还任性,除了任性还自私。几乎所有自私的人都很孤独却又很幸福。孤独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没有爱,没有爱的人是空虚的。幸福是因为自私的人习惯了享受,习惯了被爱,所以不会有失恋的痛苦,更加不会有暗恋的心酸。而她就是在一个蜜罐子里整整呆了三年。直到遇到他为止。
他并不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个子不高,而且,脾气也不是那么好。可是他给她的感觉就是喜欢,除了喜欢还是喜欢。因为他的够细心,够体贴。他懂得在下雨天把伞给她,而他淋雨;他懂得为她点清淡的菜,只因为她的额头上的青春痘;他懂的在过马路的时候用右手牵着她的左手,走在她的左边。他懂的总是比她多,他想的总是比她细。虽然他是男生,可是很多事情却处理的比她还是来的细腻。这些让她沉迷,然后沉沦。那时候,她想,是爱情来了把,原来这就是爱情。那时候,他不知道他喜欢她,只知道她需要照顾,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因为她总是爱哭,开心也哭,难过也哭,而他每次总是会讲很多笑话给她听,直到她笑为止。所以那个时候开始,她就迷上了笑话,从此也迷上了会讲笑话的男人,而她自己也学了讲笑话。他送她的第一件礼物,是在纸巾上留下的烟痕。那时候她还不讨厌抽烟的男人,所以那个烟痕那个时候让她着迷,也许,是那一刻就心动了把。他送她回家,她回家了,而他在火车站买了三张火车票才回家。第一张,凌晨12:00,结果他在候车室的座位上睡着了;第二张,凌晨1:00,结果他又睡着了。第三张,2:00,总算赶上了。结果第二天上班被老板骂了一顿。他和她第一次约会,在饺子馆。因为他们都没钱,他来看她,而只能请她吃饺子。他们在饺子馆整整坐了一夜,吃了5笼饺子,天亮的时候,他和她都变成了熊猫眼,却很开心。她第一次教他说英语,两个人坐在卖当劳拿着一本语法书,念了一下午的英语,而他却最终没能学会几个单词。他带她第一次去游泳,他是游泳健将,而她是个汉鸭子,他们在江中漂流,最后穿着泳衣在马上散步,不管路过的行人投来惊讶的目光,因为他们十指相扣,那种感觉叫快乐。他和她都爱卖当劳,因为那里的甜品她很喜欢,所以他喜欢。他和她,她和他,都是两个孩子,只是他比她懂得珍惜。
第一次,她动了想和他分手的念头,因为他的电话越来越少,她感觉他离自己越来越远。
第二次,她动了想和他分手的念头,因为她总是追着他跑,她感觉自己越来越累,她不再喜欢飘的生活,她开始怀念安定和幸福。
第三次,她说了分手。
后来他告诉她,他喝了很多酒,就在她说分手的那天。他说她会为她改变,要给她幸福。只是一切已经来的太迟,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爱情。快乐都变成了心痛,眼泪已经被埋葬在心底。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才是幸福。他与她相遇太早,他和她都是孩子,所以注定了,要错过,因为两个人都是那么倔强却又不肯认输。日不落的爱情,也许不是童话,在她的心中,他永远是那段不落的爱情,因为他教会了她如何快乐,如何让别人快乐,几年后的她已经成熟,几年后的他已经结婚生子。心痛过后,也许,明天的路会走的更好,因为,她终于不在自私,虽然偶尔还是会倔强,但是她学会了宽容。所以,我们该为她鼓掌不是吗?如果你感动,如果你喜欢,请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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