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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王仁杰) 网络交友有风险!骗子往往虚构身份,借着恋爱交往之便利,将陷入“爱情陷阱”的女士变成“提款机”。日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诈骗被黄岩警依法移送起诉。
今年10月14日,江西籍的阿梅(化名)来到院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已被男友骗了。原来,今年8月份的时候,阿梅在一款相亲软件上认识了男子郑某,郑某自称是某中学老师,丧偶,现有两个女儿,一个20多岁,另一个只有2岁多。俩人在网上聊得火热,很快谈起了恋爱。
9月下旬,两人见了面。随着交往的深入,郑某开始频频向阿梅借钱。9月25日,郑某谎称大女儿在杭州深造需要学费还差8500元,阿梅不知有诈,微信转了8500元,后10月3日,10月10日,郑某又分别以带小孩出去玩、孩子急诊住院急需用钱等为由,向阿梅再借走6000元,郑某许诺到10月12日,他的银行定期存单一到期就归还,可过了10月12日,郑某迟迟没有还钱的意思,在微信上也爱理不理,阿梅起了疑心,后去某中学打听,说根本没有这样的老师,阿梅这才发现自已上当受骗了。“我一共被骗走14500元!”阿梅报案告诉民警。
接到报案后,院桥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循迹追踪,于10月30日中午在温岭方向将郑某抓获。经查:郑某是温岭人,今年60岁。离婚后,独自一人带着两周岁多的小女儿,没有固定收入,平时花销大,生活拮据,于是想着法子骗点钱以解燃眉之急。
“本人是某中学老师,月入1万元至2万元,已购房,想找一个善良、人品好的女性来持家!”郑某就在一款相亲交友软件上,虚构自已的年龄,职业,收入,又谎称自已有房有车,专门搜索年龄在38岁至48岁的单身女性,向她们打招呼,如果回复了,就继续聊天取得信任。交往中,郑某用两个手机的微信截图,营造家底殷实的假象,除了骗取阿梅14500元外,同时还与另外两名女士保持交往,以投资做工程需要保证金等为由,共骗走16500元。这些钱,郑某用来交房租、还车贷、加油和日常开销等。另查郑某还有前科:2004年,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因诈骗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10月31日,郑某被黄岩警方刑事拘留。
防范提醒:
近年来,诈骗的形式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以网恋或恋爱为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正呈多发趋势,骗子常常以甜言蜜语骗取信任,让被害人宁愿倾其所有,替对方还债、给对方投资、帮助对方度过危机等等,结果却是伤钱又伤心。因此,民警提醒大家在交友恋爱时要擦亮双眼,防止情感和财产受到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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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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