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为适应我省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进一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41号)文件要求,2021年10月15日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对大工业分时电价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大工业用电时段从三费率六时段调整为三费率八时段,具体为尖峰9:00-11:00、15:00-17:00;高峰8:00-9:00、13:00-15:00、17:00-22:00;低谷11:00-13:00、22:00-次日8:00。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调整为三费率七时段,其中13:00-15: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
二、拉大峰谷价差。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6分,降低低谷电价每千瓦时6.38分;继续保持7、8月份季节性分时电价加价,大工业高峰电价在非7、8月份电价基础上相应提高2分钱,低谷电价在非7、8月份电价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钱。调价前后,各电压等级大工业电度电价保持不变。
三、企业可根据调整后的尖、峰、谷用电时段,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四、大工业用户减容(暂停)后容量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应改为相应用电类别单一制单费率电价。
五、请您及时关注后续电费情况,按时足额交纳。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或下载“网上国网”app查询。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供电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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