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8号)
关于黄岩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动人口管理规范,通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疫情防控规范:
四严格
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一人一表”做好返工人员信息采集、登记,每日上报网格员;
严格履行《企业复工承诺书》职责,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体温检测,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对进出车辆、人员采取喷雾消毒等防护措施;
严格落实符合规范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对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来黄返黄员工,实施闭环管理;
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及时为员工办理《复工企业员工通行证》,帮助员工落实居住场所。
二、房东疫情防控规范:
四必须
必须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签订承诺书,按照要求定期做好出租房屋的消杀工作,储备基本疫情防控物资,10人上群租房落实专人负责制;
必须按照“一人一表”的要求做好承租人信息采集、登记,2小时内上报网格员;
必须落实日常防疫管理,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网格员;
必须督促承租人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疫防控措施。
三严禁
严禁接纳无《复工企业员工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人员入住,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严禁租户串门走动、聚餐聚会等集聚行为;
严禁自行拆除空置出租房封条,未经所属乡镇(街道)审核批准的空置出租房一律不得擅自出租。
三、租客疫情防控规范:
三自觉
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检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旅行史、密切接触史;
自觉服从用工单位、房东的管理,佩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测量体温,做到厂区和出租房“两点一线”;
自觉服从管控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户排查、电话询问以及卡口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不得
不得串门、聚集、聚餐;
不得留宿其他人员;
不得随意丢弃使用过的口罩及其他生活垃圾,须放入规定垃圾桶。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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