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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区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项逢平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8月1日凌晨,项逢平醉酒驾驶机动车,途经世纪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9年8月26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1月13日,项逢平(非中共党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北城街道云尚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金华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1月20日晚,王金华在黄岩国际大酒店饮酒后,醉酒驾驶车牌号为浙JQ1188的轿车回家。2018年11月23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月30日,王金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北洋镇百林村党员解宝林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2月22日,解宝林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在东城街道嘉木路与他人发生争吵。2018年5月11日,黄岩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解宝林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19年6月18日,解宝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台州市飞龙驾驶学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戴计林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9月14日晚,戴计林饮酒后驾驶浙J0487学号教练车,途经长决线宁溪镇上蒋岙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受到交警部门行政处罚。2019年4月18日,戴计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案例涉及人员,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村干部;既有普通党员,也有驾校教练,相关人员均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付出了沉重代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纪律“底线”,严守法律“红线”,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支部学习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第一时间学习传达通报精神。同时,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八小时外”行为的约束。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批评教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对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来源:廉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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