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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出售过期商品,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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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5 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温岭一超市老板被罚65000元,顾客获3000元奖励

近日,温岭一超市因出售过期商品,老板被罚65000元,顾客王女士获得3000元奖励。

相关部门欢迎市民举报食品违法线索,对实名举报者,将根据案情情况,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为滋补身体买到过期保健品

王女士是新台州人,在温岭新河打工。这些天经常加班,感觉有点累,王女士决定买点保健品犒劳一下自己。在当地一家超市里,她看中了灵芝破壁孢子粉。虽然要398元一盒,但想着保养身体要紧,她咬牙买了一盒。

回家后王女士迫不及待准备吃一点,打开盒子却傻眼了,发现里面不仅已经变形了,而且还有股怪怪的味道。一看保质期,居然已经过期半年。

这么贵的东西,买了却不能吃,王女士非常气恼,拿着购物票据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新河分局举报。

老板被罚款65000元

执法人员迅速与超市取得了联系,商家承认这盒过期的灵芝破壁孢子粉,确实是他们超市销售出去。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又发现商家出售的部分饮料已经过期,当天对该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

商家承认由于疏忽,没有严格落实商品保质期检查制度,导致部分产品过期没有及时下架。商家已经构成了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处以罚款65000元。

为鼓励消费者积极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线索,温岭市食安办给王女士发放了3000元举报奖励。

欢迎举报食品违法线索

记者了解到,温岭市现阶段正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实名举报食品安全违反行为的举报者,将根据案情情况,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重点举报范围:无食品生产许可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以及“口水油”“地沟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宣称疾病预防功能,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或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电话推销方式违规直销、非法传销保健食品等行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学校食堂承包单位或集中用餐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不合格;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种养殖、生产、运输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或其他禁用药,或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等。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留相关票据,遇到情况,可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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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6 08:3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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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5 17:2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应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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