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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路桥区严肃查处了路北街道三山村原出纳郑金生挪用村集体资金案件,并对这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实行“一案双查”,12人受到处理和问责。
经查,2014年4月到2016年11月期间,路北街道三山村原出纳郑金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从村集体资金账户中采取各种方式提取巨额现金归个人使用。2017年6月,郑金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6月,路桥区、路北街道两级纪检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路北街道三产办主任柳向济、农办主任罗天波等8名街道干部和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建、村监会主任陈学林等4名村干部均被问责,分别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处理,路北街道三山村党支部、村委会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据悉,案件通报后,路北街道立马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从受处分人违反纪法的具体事实出发,对有关党纪条规、法律条款进行宣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纪学法、知纪知法、守纪守法,达到了以案释律、以案促廉的效果。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一案双查就是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只有严格实行倒查机制,才能增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不让责任追究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路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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