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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抵押出去的车,又偷偷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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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1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车辆抵押改变所有权,这样的行为涉嫌盗窃
  
  把自家之前抵押出去的机动车,通过GPS定位找到后又偷偷开回去,这样的行为也是触犯法律。近日,金华浦江的王某以涉嫌盗窃罪被天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辆车几经抵押
  2013年7月,王某和儿子小王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白色大众途观,车登记在小王名下,开则以王某为主。
  2015年12月,小王通过义乌一家担保公司将车在义乌某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根据贷款规定,车辆登记证抵押给银行,车主仍有对车的使用权,不过要在车上安装GPS用以定位。这是这辆车的第一次抵押。
  去年6月,在抵押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这辆车被第二次抵押。由于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王某将该车抵押给广东省中山市某投资咨询公司,次月双方签订《车辆质押借款协议书》和《委托书》。这一次抵押,王某拿到了9万元。
  王某通过投资咨询公司抵押车辆拿到的9万元,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到期后,王某未能如期还款。
  今年1月8日,鉴于王某未能履约的行为,中山市某投资咨询公司工作人员将车转让给广州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个星期后,天台人蒋先生以购买公司债权的形式,从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处以13万余元的价格获得该车,并将车从广州开回天台。
  开回来后,这辆车就成了蒋先生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每次开车回家,他也习惯把车停到自家小区的车库里。
  买来的车被偷了
  就在蒋先生买车回来一个多月后的2月18日晚,原本停在车库的车不见了。蒋先生发现后赶紧报警。
  天台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查看蒋先生所在小区的监控,发现作案者就是王某。随后,民警赶赴蒲江将王某抓获。
  “我开回自己的车,又不是盗窃别人的车,怎么就犯罪了?”面对民警,王某辩称自己之所以把车开回去,是因为第一次抵押的贷款尚未还清。今年刚过完农历新年,义乌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就找到王某,联系还贷事宜,并告知车已被卖掉。“那车现在在哪里?”一边是还不上钱,一边是获悉车被卖掉,王某有些不知所措。“在天台。”对方通过GPS定位找到了具体位置。
  两人一商量,由义乌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开车带上王某直奔天台。2月18日晚,到了蒋先生小区后,王某用备用车钥匙偷偷把车开回了蒲江。
  “在我国,所有权的转移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过户为标志,例如房屋;一种是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标的物交付为标志,例如汽车。”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该车所有权转移后,就不再属于原车主王某儿子小王所有。再者,王某跟中山市某投资咨询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抵押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受押方有权处置该车辆。因此,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涉嫌盗窃罪。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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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6:2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车辆抵押改变所有权,这样的行为涉嫌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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