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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岩百晓 于 2017-3-27 09:18 编辑
3月21日,江口街道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市、区召开的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和主要领导有关森林防火讲话精神,狠抓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火灾”。
清明期间是森林消防的关键时期,明火上坟祭祖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该街道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巡查督察组长,严格贯彻《森林法》《消防法》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广大群众在3月20日至4月16日森林防火期间,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或林缘50米内进行祭祖用火活动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该街道还通过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立警示牌等对森林消防和安全避险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同时,该街道在14个沿山村主干道口设置了10个卡点,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求机关干部每日到岗值班,各村也派人员进山巡查管火,防患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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