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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分局多措并举推进台州市“首个法规”宣传工作侧记
“哪位同学可以告诉我,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违反了什么法规啊?”
“《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10月21日上午,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东城中队的普法队员来到黄岩区三友学校,通过播放幻灯片、抢答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台州“首个法规”相关规定。
台州首个地方性法规《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10月1日正式实行,为此,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东城中队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让法规走进群众,让群众使用法规。
“首个法规”巡展提升法规意识
能容纳100多人的教室里,座无虚席,课桌上放着印有“图解《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字样的彩色折页,以及东城中队宣传册。讲台上,普法队员一讲一问,讲台下,三友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一看一答,气氛既紧张又活跃。普法队员通过播放动画幻灯片,向师生讲解日常生活中哪些不良习惯违反了《条例》规定,例如:乱晾晒,可以处20元罚款;乱丢垃圾可以处50元罚款。同时,课间还安排竞答环节,学生和老师都踊跃参与,寓教于乐,在游戏中学习“首个法规”的相关内容。
“不能乱丢垃圾了,以后妈妈来接我时,车都要按线停放。”四(2)班学生车世杰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说。
“我们欢迎这类普法活动进学校,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个人习惯,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主人翁意识,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我们文明社会的倡导者和监督者。”三友学校校长唐雅兰说。
据悉,针对台州“首个法规”的宣传,东城中队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此次进校园只是系列活动的其中一项。除此之外,在管理辖区内,东城中队结合日常网格化管理模式,利用展板、展牌,在社区、菜市场、银行等地进行巡展,让广大群众更全面地了解台州“首个法规”的具体规定,在生活中树立意识,也让《条例》的规定变得形象生动、更易接受。
“首个法规”守住身边点滴责任
“首个法规”以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和监督、附则等六个部分为主要内容,涵盖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方方面面。一些平常容易被忽略的随地吐痰、擅自张贴小广告、宠物粪便不清理等行为都在《条例》中得到进一步规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范围更加明确,城市市容管理也更趋向细节化管理。
“普法活动的意义不仅仅是宣传法规知识,更主要的是让大家一同参与到我们城市的建设上来。”东城中队中队长詹永刚说,这其实也是给群众普及“省钱”窍门,知道不能乱晾晒,不能乱扔垃圾,否则是要受处罚的。城市管理无小事,用习惯成就文明,让文明引导习惯,城市美好就在身边点滴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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