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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厢] 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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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和

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台政函〔2008〕106号)和《关于印发黄岩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政发〔2009〕39号)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遇调整办法

(一)调整对象

1、按《台州市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参保,未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2、按《黄岩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参保的人员。

(二)调整标准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中1档、2档、3档的人员(包括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人员),在本人现待遇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5元,再上调9%,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中的特殊档人员, 在本人现待遇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执行时间

2014年4月30日前已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待遇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2014年5月1日后符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人员,以领取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当月起提高待遇标准。

(四)资金开支渠道

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所需资金,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中支付。

二、缴费标准调整办法

(一)缴费调整标准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1档45000元、2档36000元、3档30000元。

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64号)规定,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确定为15400元/人。

(二)实施时间

缴费标准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64号)规定,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确定为15400元/人】    这个15400是什么情况。大家都有拿到这里的154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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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2 16:0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有朋友说,他们交企业养老保险,这个15400都拿回来了。分3年领,去年领了7000,今年领了4000多。他说,按理只要是失地农民都可以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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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5:59 | 只看该作者 IP:江苏省南京市
12年已经给父母缴了,去年也已经衔接到养老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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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5: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一档的要十万左右,没有15400的国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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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5: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我就不买保险,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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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5: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我就不买保险,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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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5: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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