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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椒江的叶某和胡某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购买被火烧毁的残车设置汽车自燃假象。11月21日,椒江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1年,因其之前因盗窃罪被判14年,两案合并后共处有期徒刑19年,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1年1月9日凌晨,椒江交警大队接到一个匿名的报警求救电话称,疏港大道有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发生自燃。当交警、消防等部门人员赶到现场时,一辆雷克萨斯RX350越野车已被烧得只剩下一堆废铁空壳。报警的是胡某,自称驾驶该车行驶到此处时,发动机部位突然起火。
当时叶某也在现场。
事故发生后,叶某也向安邦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勘察事故车辆时发现疑点重重,但始终没有找到证据。
叶某成功骗取了保险公司52万余元。
实际上,这把火是叶某烧的。2010年下半年,叶某获知温州有一辆被火烧毁的雷克萨斯越野车残车,便叫上朋友胡某到温州查看。
随后,叶某购入一辆相同型号的二手褐色雷克萨斯越野车,登记在其父亲名下,车牌号为浙J2L925,并向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投保车辆自燃险。
投保后,叶某至温州购得火烧车,并与胡姜友预谋,商定将买来的火烧车浇上汽油再烧一遍,冒充浙J2L925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向保险公司骗保。
骗保成功后,叶某又把一辆新买的台州牌照二手车伪造成温州牌照的车辆,卖到了河南,偷回来之后,又卖到了广东。因为和人合伙盗窃豪车,2011年10月,叶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在案件审讯期间,这起骗保事件才浮出水面,警方经过细致调查,很快就发现了大量线索。
2013年7月23日,胡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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