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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台州高速交警在G15沈海(甬台温)高速公路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轿车的毒驾案件,当事人为一名女性吸毒者,查获时,车上未发现毒品。
当日凌晨00时15分许,毛警官巡逻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往上海方向1639公里(出黄土岭隧道)处时,发现前方一辆浙J号宝马X1轿车开车路线成S线,在快慢车道之间绕来绕去,着实危险,毛警官怀疑驾驶员酒驾,将该车牌号码上报指挥中心后,经告知,该车车主吴某有吸毒史。疑虑加深后,毛警官将车辆引导到甬台温高速公路上海方向台州服务区进行进一步检查。
女子为了逃避交警检查,报了个假名字“王某”,但通过公安信息查询后,“王某”的驾驶证被三门交警大队暂扣,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发现车内有粉末状物品和晶体状物品,但不是毒品,而“王某”没有酒气,但S行的行车路线以及驾驶员的恍惚神情,让毛警官更加确认该女子可能涉嫌毒驾。
将“王某”移交给派出所后,经询问比对,该女子所报的名字“王某”与其本人长相不符合,最后经过核查,该女子姓胡,在2012年有容留他人吸毒以及贩卖毒品等前科,并且胡某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经过尿液检测,显示结果呈阳性,属于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
在证据面前,胡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自己从大溪收费站上的高速,上高速前,在车内进行“溜冰”,开车前给自己注射了冰毒,注射后将“溜冰工具”全部扔掉,冰毒是自己之前在宁波买来的,具体是什么人,自己也不认识,什么名字也不知道。
胡某因为无证驾驶轿车和吸毒被采取行政拘留,并且拘留后会被采取2年的强制戒毒措施。高速交警说,所幸胡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发生交通事故,胡某虽然会失去2年的自由,但对于她自身的安全来说是一种保障,对高速公路的驾驶人来说是一种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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