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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2-10-1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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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上海市
看上去挺合理的,仔细想想挺好笑的。
结婚也可是说男女双方的家庭互相磨合。楼主妈妈的想法肯定是为女儿好,想让女儿以后有点依靠。
但是我觉得吧,这房子本来就不是楼主未来老公的,而是属于楼主未来公婆的财产。楼主妈妈的这个做法就相当于让男方家长提前将名下这套房子进行分割。这个事情不管放在哪个家长上,心里肯定都不舒服的,两老本来身体好好的,根本讲不上遗产的事情,就因为媳妇要进门,要忍这种委屈!
如果双方家长都有能力,而楼主与未来的老公也有一定经济实力,重新买套房子,付掉首付,房贷由双方家庭共同承担。
其实我觉得楼主与你老公都谈婚论嫁了,应该与你老公商量商量!没必要自己背负那么多,夫妻本来就一体,事情都可以商量。
对于一套房子来说,十万元真的不算什么。楼主考虑的男方礼金15万加起来共25万,拿这钱去找你的公婆买房产证上的一个名额,相当伤感情的事。
礼金的钱,本来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这个钱楼主可以自己捏在手里,男方家长都挑不出礼,没话讲的。而楼主爸妈也能给女儿十万元,相当于楼主自己存折可以有25万元,这笔钱可以算是婚前财产,不计入男方的。
楼主手里捏个25万的存折,楼主妈妈也应该能放心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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