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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公路两侧“草莓市场”问题也日益凸显,果农们为减少中间环节,纷纷在公路边上搭起了摊棚,直接将大棚里的草莓向来往的车辆及行人兜售。4月12日上午,椒江公路部门依法对这些草莓摊位及销售广告牌进行了全面清理。
在上椒线西山附近路段,公路两侧农田里种着许多大棚草莓,在不到两公里的路段上就有8个草莓摊位,还有10多个草莓销售广告牌摆放在公路硬路肩上。果农们一看有车驶来,就挥手招揽生意。
“这段路路面窄、车流量大,果农们在公路上摆摊销售草莓,不但影响公路的通行能力,也影响到行人的交通安全。”椒江公路部门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劝说果农,销售草莓应该去就近的农贸市场。
有些果农也道出了他们的无奈:“这些都是自己种的草莓,在公路边直接销售,是为了节省成本。如果运到市场上去卖,要增加人工费和运费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公路部门提醒,在公路上摆摊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路交通安全。
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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