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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天台县安监局原局长郑士炉受贿案在天台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最后陈述中,郑士炉表示了深深的悔意,连说了三个“对不起”:对不起党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支持其工作的群众和同事,对不起家人的关心和期望,并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
现年48岁的郑士炉,案发前,曾先后任天台县三合镇党委书记、天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因涉嫌受贿于今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6月2日被执行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底至2010年底,郑士炉担任三合镇党委书记和安监局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36.5万元。
第一次受贿,“不就是一万元钱吗?”
三合镇下辖29个村,民风强悍,好斗善讼。1990年2月,曾有两个村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群体性斗殴事件,当时中央主要领导曾做过批示,这一事件被称为“苍山事件”。
郑士炉到任后,于2004年4月24日,在全省率先开通一部专门为农民服务的1890热线电话。“1890就是‘一拨就灵’,让老百姓好记,一旦遇到矛盾、纠纷马上就能得到帮助。”郑士炉说。
在帮助他人时,郑士炉受贿。
2002年底,时任三合镇党委书记的郑士炉,将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的一个填方工程交给了许某施工,并在工程款结算时给予方便。事后,许某送给郑士炉一万元。
第一次受贿,郑士炉有过犹豫。后转念一想,“不就是一万元钱吗?”他终于收下了。
推托了几下,十万元就收下了
2007年3月28日,郑士炉任天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职后,他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要做到“六不准”: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监管对象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不为个人、配偶、子女和他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到企业和基层报销任何费用;不在监管领域投资入股或经商办企业;不在行政许可、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时徇私舞弊和为违法者说情;不在项目评审、工程竣工验收中领取专家费和贵重礼品。
然而,他又食言了。
2010年底,天台县一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县安监局对其做出了罚款15万元、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企业负责人为了尽早结束整顿恢复生产,来到郑士炉的办公室送上十万元,他推托了几下就收下了。
此外,下属工作调动也成为郑士炉的“生财之道”。2006年春节前,庞某为了调到安监局工作,来到郑士炉家中,奉上了一万元,他“笑纳”了。
昨天上午,经过合议庭合议,法庭当庭做出判决:郑士炉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五万元,退缴违法所得36.5万元。
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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