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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岁少年无证醉驾致人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清新    时间: 2017-12-12 10:36
标题: 17岁少年无证醉驾致人死亡
    “我知道错了……”站在临海法院的被告席上,17岁的马某低头认错。去年他无证醉驾酿事故,致行人死亡,自己随之锒铛入狱。
    2016年的一个冬日,一辆小轿车行驶在临海市杜桥镇某一路段,在撞倒行人李某后,冲进了路边的泥地,随后驾驶员弃车逃离。虽然之后肇事的驾驶员投案自首,但事故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结局已不可挽回。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弃车逃跑的驾驶员马某未满18周岁,非但无证驾驶,开车之前还喝了不少酒。
    经检测,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14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这起交通事故经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马某负全部责任。
    案发后,马某的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而马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近日,马某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承办法官认为,对于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而言,他们的行为偏差,除了其自身原因之外,还跟家庭教育、社会不良风气等有关。对此,全社会尤其是家长和学校应当引起重视,将他们的不良行为苗头扼杀在萌芽中。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 彩虹勇士    时间: 2017-12-12 10:39
监护人应该至少坐牢3年,这样以后此类事故会有所降低
作者: sunboy2023    时间: 2017-12-12 11:42
有钱真好,这个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是简简单单的判个一年半载,可以出来后继续害人。
作者: 横桥悠悠    时间: 2017-12-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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