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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陳、小仙 于 2010-8-11 11:18 编辑
【如果 ,你看到这篇文章,看到了开始,请读下去,看到结局。
我希望能与你分享 这份感动。】
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男人,虽然出身贫寒,但他很有骨气,凭着那些娇滴滴的公子哥们望尘莫及的斗志和毅力,他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不过我要说,他并不是白手起家!
2002年,5月24日,他穿着一件袖口已经磨破的白衬衫和一条很旧的灰蓝色牛仔裤,忽然冲到我家,那时是傍晚,霞光斜穿过窗户,深深地印在他的左脸上,他凶狠地站在我家餐桌前,我和父亲正在吃饭,然后他大吼,"我们结婚吧!"
那一天,他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没还手,被揍得鼻青脸肿。
那一年,我21岁,没有一点犹豫,嫁给了他。
因为他看着我时的眼神,不顾一切。就好像他溺水了,只有我可以救他。
我们的婚礼很盛大,这或者是一种虚荣,也或者是一种宣告。
父亲其实很是欣赏他,私下里常跟我称赞说他是个他天子,终会建立自己的王朝。然后,为了我的幸福能早一天到来,在婚礼上,父亲当众宣布由他接手源盛集团并出任执行总监。然后,他终于笑了,在我努力了那么久,没有博得他一丝动容后,他终于笑了,嘴角微微地向上提了一点,果真像个帝王。
那是场寂寞的婚礼,我挽着他,却感觉不到幸福,他拖着我到处敬酒,也不问我累不累。我跟着他走得脚都肿了,却就是不敢吭声,很怕扫了他的兴。
"肖欢!"
就是在那个时候,一声娇柔的呼喊,惊动了我的四肢百骸,耳边余音未泯,他就忽然搂住了我,紧紧的,我甚至闻到他唇齿间浓重的酒气,然后,我伸出一只手扶在他的胸口上,他一愣,看着我好一会儿,才回神。
"肖欢!"站在面前的女人又叫了一次。
他看着她,笑道,"来,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程思盈!"
我赶紧朝她点头,肖欢第一次这么正式地介绍我。
那女人看着我,脸色飞快地闪过一丝阴暗,然后,她笑着伸出一只手,"你好,我叫罗晴,肖的老朋友!"
她是个美艳的女人。
我红着脸,紧张地和她握手,"你好,欢迎你来参加我的婚礼!"
然后,罗晴回我高深一笑,转头看着肖欢,"你的动作真快,永远都是不落人后啊!"
肖欢哼了哼,"大家彼此彼此,你呢?怎么没把老公带出来让我见识一下!"
罗晴眼神凝住,如火,她伸一双修得很漂亮的手为他拉了拉领带,然后以只有我们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全市最有钱的就是你岳父了,我干吗还要带那个丑八怪出来丢人!"
然后他们看着彼此,冷冷地笑了起来。
……
所以说,寂寞的婚礼只会带来寂寞的婚姻,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养成了一种坏习惯——对他在外面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坏习惯。l
父亲在一年后去世,那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坚持反对我和肖欢结婚,因为,他急着找一个人,能够代替他照顾我。
23岁时,我的身边只剩下一个丈夫,一个出类拔萃,但却对我漠不关心的丈夫。
肖欢常对我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爱你。
而我总是埋头煮咖啡,我只会煮咖啡。我煮的MOCA特别苦,苦的可以拉扯人的神经,所以,他只在蜜月时喝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喝过。后来,只要我一煮咖啡,他就会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爱你,不过你放心,没有你,我就没有今天,我不会离婚的。
他一这么说,我就会笑,笑得再淡他都会察觉,然后他会说,别得意,象你这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千金小姐,我最看不起!
事实上,他只说对了一半。
我笑并不是因为我得意,而是为他感到可惜——他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原则死守着不愿放弃。比如对我,我是个很没用的女人,书读得不好,也从没出社会工作,自小就身体虚弱,相貌更是平凡得有失千金风范。我愚昧无知,又狭隘肤浅,我根本继承不了父亲的事业,所以对于他得到源盛,我反而觉得庆幸,那是上千员工的饭碗啊,我怎么担负得起。
我笑,是因为我同情他束缚了自己,他明明已经有能力自由了,可他偏就不愿自由。
虽然他不爱我,但对于这样的他,我却觉得很可爱,所以我不会对他说:想离婚就离吧,没关系!我不会说,因为我还不想离开他。我猜世界上应该是有我这样的女人存在,因为知道自己是多么缺乏魅力,所以从来就没有奢望过被珍惜,从来就只是祈祷,他不要太无情,我就可以不用太伤心。
晚上,11点,他回来了。
"你回来了!"一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就赶紧跑出去,给他把拖鞋放在脚边。
"你还没睡呀!"他不耐烦地扯下领带,走到沙发上坐下,然后打开手提,继续工作。他真的很累,眉头一直皱着,嘴唇也很干燥。我总是看见这样的他,拼死拼活地工作,然后赚到很多的钱,比父亲在世时更多。
如果一个人拥有过亿的资产,而一年365天里,只有不到20天是在休息的,甚至这20天他只是在河边走走,吹一吹风,看一看烟花,还有星月,那他赚那么多钱,究竟是为什么?
我曾经问过他,他却嗤笑不已,他说,你这没出息的女人!赚钱,那是一种征服,你永远也不会懂!
他说这话时,神情好兴奋,那是一张帝王般的脸。
叮铃铃!
门铃响了,我起身去开门。
"嫂子!"进来的是卢昀和刘锦,肖的朋友,两人拿着手提包,一头的汗,"肖在吗?"他们问。
"在!"我点点头,转身看着他,"呃……,你的朋友来了!"
结婚两周年,从没叫过他"老公",因为,我不敢。
"哦!"他戴着眼镜,两手还在笔记本上敲打,没看任何人,"去给他们泡杯茶!"
我到厨房里泡茶,然后端给卢昀和刘锦,他们三个人都低头谈工作上的事,没再和我说话。我老实地坐在另一个沙发上,卷缩着,手里抱着一只马克杯,杯子里面是黄褐色的咖啡。
我看着窗外,灯火一片。
"我还说你这臭小子怎么最近都不去'夜色'了,原来是把上小美眉了!"
当这种话题开始的时候,就代表他们忙完了。开头的是卢昀,他叼着一只烟,神色下流地看着刘锦,男人的话题,无非两种,钱,与女人!
刘锦嘿嘿一笑,"哎,没办法,谁叫这世上女人多呢!"说着,他往后一靠,斜着眼睨上肖欢,"说起来,还是肖最好,有个乖老婆,碍不上事儿!"
"那是啊,肖哥爽啊,玩女人都花不上钱。罗晴那个娘们吃掉她老公的底,现在可不比咱们差!"卢昀接了话,语气虽然轻浮了些,但对那个女人依旧透着钦佩,他也看着肖。
肖欢正在喝茶,他将茶杯放在唇边嗅了一下,才抬眼瞧他们,聊聊笑道,"明天她生日,我在'夜色'包了场,你们都给我带了礼物才准来!"
卢昀翻翻白眼,"肖大爷!二嫂可不好伺候啊,送什么她都不会惊喜!"
刘锦扑哧一笑,"昀子你别不甘心,有肖哥在,你怕她不笑成朵花呀!"
"哈哈!那也是!"
他们聊他们的,我在旁边喝咖啡,一口接一口。
他们聊完,是凌晨2点。
而我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我不是一朵花。
第二天,阳光穿过窗帘,落在我的脸上,我感到暖和,于是睁开眼。
我依旧躺在沙发上。不要以为在我家会发生电视剧上常见的镜头:丈夫温柔地把妻子抱到床上,并在关灯前,留下一个溺爱的吻。
在我家,就算我睡在厕所里,他也不会管我。
我坐起来,看着茶几上的三个茶杯,忽然觉得好笑。将它们一个一个洗干净,放在壁橱里后,我给小北打了电话。
小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们一起长大,我结婚时,她做我的伴娘。
小北带我去吃午饭,然后陪我一起看电影。
可是那天的电影叫什么名字,讲什么内容,我一点也没有看进去,我坐在小北旁边,心却扑通扑通跳。因为这座电影院,就在"夜色"旁边。
晚上9点,我们从电影院出来,外面下起雨,我最喜欢的细雨。
我走到雨中,风很轻,吹得这些温柔的雨点像一大片的蒲公英,我的衣服越来越湿,我在雨里转着圈,觉得自己贴近了整个天空,不再孤寂。
小北坐在电影院门口的台阶上,两手托腮,她看着我笑,她知道我现在有多么开心。
我将额前湿漉的头发一齐拨了上去,闭着眼,仰起头,我渴望更多细雨。
"嫂子?"
就在我陶醉的时候,忽然一声叫唤,几乎在一瞬间将我身上的雨水凝结成冰,我转过头,看着迎面而来的卢昀,旁边是刘锦,然后,随着距离的拉近,我看见他,怀里靠着一个美丽的女人,脸色阴肃地看着我。
"你怎么在这里!"肖对我说。
"我……"我低下头,结巴了好久,只说得出一个我字。
"回去!"他冷冷地打断。
"啊嚏!"我打了个喷嚏,被他愠怒的眼看着,只觉得更冷。
"思盈!"小北见这状况,赶紧冲了过来,脱下一件外套给我披上,"你着凉了,走,咱们回去吧!"说着,她转头对着马路边大叫,"老公,老公,这边,我们在这边!"
她一叫,我就哭了。因为我的眼泪太大滴,所以无法伪装成雨水。小北回过头,将外套往上一拉,盖住我的脸,"乖!没事,咱们走!"
然后我们就上了她老公的车。
我没敢回头看他,我就象是一个冷宫里的女人,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惹了帝王不悦,我也没敢在小北家过夜,我老实地回到那个黑黑的房子里,等他回来。
"你还委屈了?"
这是他回来后说的第一句话。
我摇摇头,不是的。
"那你哭什么!搞得象我怎样虐待你了。"
"不是,不是!"
"哼!"他脱下外套,里面的白衬衣有些皱,领口开着,他揉了揉额头,样子看上去很颓废,很性感。我呆呆地看着他,眼睛还肿着。
他转过头,点起一只烟,客厅里就开了一盏壁灯,光线很暗,所以我只看得见他炯炯发亮的眼,还有袅袅白烟。空气里,不时冒出几下着他吸烟时抿住嘴唇的声音,像极了接吻。
我缩在上沙发上,低下头,看着自己被雨水泡得发白的脚丫子。
过了没一会儿,眼角的余光瞥到他的手指夹着烟蒂,重重将它摁熄在烟灰缸里,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对我说,"走,到房里去!"
我抬头看着他,"刚才淋了雨,我还没洗!"
"那就去洗,快点!"说着,他已经先进了房间。
"啊嚏!"我又打了个喷嚏,然后起身去洗澡。洗完了,推开卧室的门,里面黑黑的,没开灯,我到他身边躺下,右边,然后,他开始行使丈夫的权利,我开始履行妻子的义务。
我没敢问,他为什么不和罗晴在外面过夜,问了他也不会告诉我。
肖欢是个很有主见的男人,和他相处过的人,都会以他为核心,在浅意识中受到他的支配。这一年他近30岁,我满24岁,结婚两年,我们没有孩子。
其实,他知道我很想要个小孩,但他就是不愿意,他觉得让我干着急很有趣,他常在床上跟我说,我就不让你有孩子!我就不让你有孩子!
我觉得,也许他内心里是恨我的,他恨我不争气,读完高中就没再继续读书,所以我不学无术,小的时候依靠父亲生活,长大了依靠他生活,这让他十分厌恶。因为他所欣赏的,是罗晴那样的女人,坚强,独立,对待生活,不受他人左右,她是唯一一个曾经甩掉他的女人,然后,她与他比赛,看谁先到达令对方望尘莫及的高度。
当然,胜利的人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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