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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老年意外险开始参保!
参保对象
黄岩户籍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目前,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有26122人。
注:被保险人为2024年5月1日(不含当天)以前落户黄岩户籍,且到2024年5月1日(含当天)年龄满80周岁的老年人,年龄计算截至1944年5月1日(含当天)以前出生。
保险期限
一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对象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1000元。
二、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对象遭受意外伤害导致骨折而支付的必须、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一级以上(含一级)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以下标准赔付:一是参保对象先行在农医保等第三方报销的,对剩余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100%赔付;二是参保对象没有在农医保等第三方报销的,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额50元后按80%赔付。每个参保对象全年骨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最高为2000元;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一级以上(含一级)医院接受门诊治疗,保险公司按以下标准赔付:一是参保对象先行在农医保等第三方报销的,对剩余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100%赔付;二是参保对象没有在农医保等第三方报销的,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额50元后按80%赔付。每个参保对象每次事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最高为500元;
3.每个参保对象意外伤害骨折住院或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全年以2000元为限。
4.不同事故发生同一部位骨折仅限一次门诊或住院赔付。
三、本保险方案所称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身体受到的伤害。
赔偿限额
意外伤害身故赔偿限额:1000元/人
意外伤害骨折医疗费用补偿限额:2000元/人/年
保险费:2024年黄岩户籍高龄老人保险费由区财政承担。
免赔责任
1.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如猝死、其他疾病身故等。
2.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住院或门诊治疗。
理赔所需资料
门急诊就医正式发票原件、就诊期间所有病历、拍片报告单原件、出院记录、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原件、伤者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件)。
注:今年的承保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理赔需要前往公司现场,地址为黄岩区劳动南路370号。咨询电话:95518
来源:黄岩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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