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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24-4-2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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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省台州市
上诉人胡某喜因与被上诉人王某萍、泮某明、徐某领、台州市黄岩某富拆建队、台州市路桥区某某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原审被告陈某义、原审被告洪某军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19)浙1003民初30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67元,由上诉人胡某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梅
审 判 员 陈
审 判 员 张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代书记员 梁 是这个中级院院的吗 你要确定是这个 你是谁 你是小明 你可以说清楚吗总共多少,支付了多少,还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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