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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早上,在黄岩区二环南路与内环路路口,郭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从内环快速路驶出行驶至第二车道,当他变更车道到第一车道时,由于没有仔细观察车道内情况,导致车身被正在第一车道行驶的小轿车车头碰撞。郭某某随即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车辆直接开上了绿化带,整辆车子“骑”在了绿化带上。
台州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交警接警后随即到达现场。
“我们两辆车本来并排开着的,他的车突然拐到我这边的车道,我使劲鸣笛都没用,结果他的车就被顶到了绿化带上了。”小轿车驾驶员顾先生说。交警发现两辆事故车都已不能正常行驶,于是叫来了一辆拖车,使用牵引绳才将小面包拉出绿化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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