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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秀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周边地上随意散放着各类饵料、钓钩、包装袋等。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要求其配合立案调查。
据悉,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马哲虎表示,保护饮用水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执法人员将对破坏饮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下阶段,执法人员还将对在水库周边垂钓、设置地笼、游泳等行为,采取宣传引导与“错时+联合”高频巡查双管齐下的方式,保持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做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的坚固“盾牌”。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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