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养老机构
实行有序开放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级有关单位:
鉴于我区内第一波疫情高峰已过,社会面疫情形势趋于平稳,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及《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实行有序开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全区养老机构实行有序开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有序开放管理。全区养老机构管理坚持“有序开放属常态、封闭管理为例外”原则。自即日起,全区养老机构实行有序开放管理,养老机构按《浙江省养老机构有序开放管理操作指引》执行。
二、做好内部分区管理。按要求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加强通风消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机构内没有阳性病人的,闭环管理区参照流动管理区管理。按规定开展机构内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三、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做好“一院一定点医院”和完善转诊绿色通道机制,合理储备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加强小分子药物的使用培训,确保早发现、早识别、早治疗、早转诊,做到“保健康、防重症、遏病亡”。
四、提高疫情防控能力。规范人员出入、员工通勤、家属探视与物资管理,防止疫情引入和扩散,保护院内老年人、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防疫所需生活、照护、医药等物资供应,按两周需求动态储备。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员工的防疫知识、消毒消杀、健康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与演练,全面提高防疫能力,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
五、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执行“零报告”制度。养老机构内发现新增阳性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区民政局。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