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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先后发放了24笔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奖金
为鼓励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市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台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近日,记者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全市先后发放了24笔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奖金,共计人民币59.7622万元。
在所有举报案件中,一起反映某医化企业私设通江暗管偷排废水的举报案件,最高奖励了举报人30万元。
近期,经群众举报,我市再次查处类似案件。此事,还要追溯到去年9月下旬。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东塍镇有家混凝土拌合站偷排废水。
执法人员针对线索进行梳理,总结企业的排放规律。10月初,执法人员对该拌合站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经调查,该拌合站主要从事混凝土搅拌加工,东厂界沉淀池正南方水沟内有明显淤泥和积水,现场有明显的废水排放痕迹,并在水沟边发现有一根直径0.05米、长度约27米的铁质暗管。经查该暗管为搅拌站负责人刘某埋设,平时用泵将厂区仓库外雨污收集池积水经暗管排放到厂界外水沟。监测人员对水沟内积水进行采样,显示PH等指标超标。
去年11月22日,临海分局对该企业处以47.5万元的罚款,并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对该案举报人给予2.375万元奖励。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市民参与环保活动渠道和形式,全力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格局。市民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拨打热线电话“12345”,也可通过信件、网络等方式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举报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有利于强化市民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也有利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拓宽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渠道,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充分保障群众权益,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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