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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正值《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网信办召开黄岩区通信行业个人信息保护联席会议,向辖区内通信运营商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去年4月,家住我区的小金在为母亲林女士下载注册某APP时,发现刚买的手机号已经被人注册,还有购物使用的痕迹,警惕的小金随即报了警。
经查,向林女士售卖手机号的通讯店业务员霍某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以每条数元至十余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他人。不仅如此,霍某还伙同张某某等其它通信行业从业人员,组建“拉新”微信群,短短几个月就非法获取近千条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一万余元。
收买这些个人信息的团伙,或使用账户不当攫取平台给新用户的福利,或提供给犯罪团伙进行非法使用。检察机关认为,霍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因其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还应当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
今年4月,区人民检察院对霍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霍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八千元,另外,责令其承担社会公共利益损失一万六千余元。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的一年时间里,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本区通讯行业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0件12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5人。
“我们会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合作授权和人员管理,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意识的专项培训教育,以内部整治和警示层层压实责任,多部门配合,主动、积极参与区域联合治理,切实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联席会上,四大运营商作出承诺。
据了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网信办形成《关于建立黄岩区通信行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联合协作机制的意见》,下阶段,将以意见会签为契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营业厅等特定场所的专项检查,并组织通讯行业从业人员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全面提升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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