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罂粟种不得!台州3人受处罚
罂粟是一种制毒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近日,黄岩、温岭两地公安在巡查时发现3名村民非法种植罂粟,共缴获罂粟78株。这3人种植罂粟的理由各不相同,有说用来泡茶止痛、治疗腰疼的,还有说等它结果拿来煲汤烧肉的。
当前正值毒品原植物的生长期,各地公安加强了巡逻排查力度。3月18日,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民警叶郑雄巡查到宁川西路时,老远就看见种在花盆里的罂粟。外观上,罂粟植株叶互生,叶片卵形或长卵形,先端渐尖至钝,基部心形,特征明显,很好辨认。
走近一看,9株罂粟密密麻麻“挤在”一个花盆里。种这些罂粟的是67岁的杨某,去年11月,他在路边捡到一颗罂粟的种子,想起之前听朋友说过,把罂粟的茎秆晒干炖猪肉味道更鲜美,便将种子捡回家种在盆里,长势正旺就被“一锅端”了。
此外,宁溪镇蒋岙村村民家门口和温岭市松门镇四甲村的一处油菜田内分别发现了6株、63株罂粟。种植罂粟的是49岁的胡某和85岁的潘某,他们种植罂粟都是冲着“止疼”去的,一个想泡茶治牙疼,一个想治腰疼。
因非法种植罂粟,3人被处以行政处罚。铲除的罂粟都还在植株生长期,还未开花结果,目前并没有罂粟果实流出。
民警提醒,非法种植罂粟,不论数量多少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来源:台州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