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4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152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分别分布于莆田、泉州、厦门等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且存在外溢风险。目前,黄岩区已全面激活疫情防控Ⅲ级应急响应,建立每日研判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力量,实行专班实体化运行,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群管理
1、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应暂缓来黄返黄。如已来黄返黄者,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
2、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按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除外)来黄返黄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第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8月26日后福建省来黄返黄人员应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强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对不达居家健康观察标准者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其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共同居住人员各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主动报告旅居史。对8月26日以来有福建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当地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黄返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当地社区(村居)和单位,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的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纳入个人信用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三、强化学校师生健康监测。学校返校师生员工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返校的师生员工,返校时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避免与家庭中的学生等其他人员接触。
8月11日以来与7月13日及以后入境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家庭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学生要通过医疗机构排查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学。
四、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健康监测。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人员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有症状必排查”的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对企业等单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通过医疗机构排查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工。
五、谨慎出行做好防护。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中秋、国庆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应详细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准备充足口罩、消毒物品等防护物资,外出期间,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出入医院、菜场、商场、培训机构、电影院、网吧、棋牌室、养老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同查)、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尽快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日常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
六、景点景区、餐饮场所限流限客。区内景区要限制人流,严格落实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70%的要求,暂停景区内所有演艺活动。辖区健身房、影剧院、网吧、宗教场所、商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加强防控,严格落实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70%的要求。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0%,大厅桌位间距不小于1米。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七、严格控制集聚活动。大型活动实行严格报批,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有关规定审批。按“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线下会议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
八、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医疗机构及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各医疗机构要落实“测温+戴口罩+两码联查”。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发现此类病人,要按规定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登记、报告、转诊,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九、坚决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四包一”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脱管漏;压实行业责任,持续加强行业系统内疫情防控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压实单位责任,配备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压实个人责任,市民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扎堆、少聚会,养成公共场所“一米线”好习惯。
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扰乱防疫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