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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正是吃小龙虾的季节,批发市场的小龙虾每天都卖得红红火火。杭州一家小龙虾批发公司的业务员小毛近日向本报记者投诉,他供货给路桥农港城的海星梦水产批发大超市,对方货款却不结给他。“买东西给钱,天经地义,对方怎么能不给钱呢?我已经找过对方几次了,就是谈不拢,希望晚报帮我们协商一下。”
供货商:送了货,对方却不肯结货款
小毛告诉记者,他在农港城有好几个固定的客户,小龙虾一直卖得挺好,前不久,为了开拓新业务,他说服了海星梦水产批发大超市的老板叶先生也向自己订货。
第一次合作,叶先生订了1万元的货,打款及时,双方合作得挺好。
第二次合作,叶先生打了5000元的货款和4100元的运费作为订金,订了1000斤的货。“叶先生要货的那一天,我没有那么多货,所以晚了1天给他,但我当时是已经跟他说明了的。”小毛说,6月9日晚,货到了农港城,总共3000斤,3个客户分,其中2个客户分完后,还剩下1880斤,都给了叶先生。第二天,他找叶先生结款,按照当天的小龙虾批发价,减去叶先生此前支付的定金,叶先生还需支付他1.91万元。“但对方不结货款,我想把多卸的880斤小龙虾拉走,对方也不给拉。”
小毛说,因为没收回货款,他回不了杭州,这几天一直住在酒店,就为了跟叶先生协调此事。“第一次合作得挺愉快,第二次怎么就不愿意付货款了呢?我已经找了对方好几次,对方不认账,还说我得赔他们钱。”
批发商:晚送一天造成利润损失、客户流失,供货商应赔偿
日前,记者陪同小毛来到海星梦水产批发大超市。其老板叶先生告诉记者,说起这事,他也是颇为烦恼。“我是6月7日订的货,并打了订金给对方,可对方收了订金,后来又说没有货。”叶先生说,当天,很多饭店都跟他订了货,因为小毛给不了货,导致他也没货给客户。“客户反应很大,特别是以小龙虾为主打菜的饭店,这导致一些客户终止了与我的合作,有些还让我赔偿他们当天的损失。”
叶先生说,小毛说他愿意赔偿,所以6月9日卸下的1880斤小龙虾,其中1000斤是小毛用来抵账的。
对此,小毛解释,确实因为一些原因,小龙虾没有在6月8日及时送到,他也因此做东请三位客户吃饭赔礼道歉,其他两位表示理解。第二天,叶先生说延迟到货,并要求赔偿,他也答应了赔偿。“一开始对方提出要我赔偿1.2万元,我也同意了。后来对方又坐地起价,要我赔偿1.5万元。我们老板也很生气,不愿意再赔偿了。”
“之前说赔偿1.2万元,算的只是6月8日店里的营业利润。后来又加了3000元,算的是流失客户的损失。而且当天送到的小龙虾质量非常差,死亡率很高,每天都死一大桶,算下来死亡率差不多50%了。”叶先生说。
协调现场,记者多次劝和,但双方都不肯让步,协调未果。“接下来,我只能走司法程序了。”小毛说。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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