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 再次敲响警钟!
12月18日凌晨3点44分左右,江口街道上辇村A区64幢东边3、4间徐某户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一电动自行车未在已设置的电瓶车充电房内充电,引起电瓶车自燃,且该出租私房电动车停放点未按照要求“硬隔离”到位。 2018.12.18
火灾过后 是沉痛和反思!
事后,经黄岩公安分局批准,对房东徐某、二房东吴某、电动车主杨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天、5天、15天的处罚。同时,街道纪工委已对照消防处置流程,调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在火灾过后,街道组织各驻村干部在火灾现场开警示会,告诫各驻村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彻查消防隐患,特别是切实做好出租私房电动车停放硬隔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火灾过后 现场面目全非!
来源:黄岩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