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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车占道是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中经常会碰到的一道难题。椒江城市之光小区在清理占道多年的车辆时,出了“奇招”。近日,家住景阳公寓的王先生(化名)发现,他停在隔壁城市之光小区将近三年的小轿车,居然被物业拆解后当废品给卖了,这让王先生非常气愤,“为什么不通知我挪车?物业有什么权利拆我的车,还将我的车当废品卖掉?”(12月14日《台州晚报》第5版)
虽然只是众多“僵尸车”纠纷中的一起,但同样折射出“僵尸车”带给城市管理的困境。城市中之所以出现越来越多的“僵尸车”,原因很多:有些车辆用旧之后性能下降,接近报废,维修代价过高;有些车辆出过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不好脱手;有些车辆涉及大量的违章、未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其金额已超过了车辆价格;有些车辆无年检,无法上路;有些车辆涉及债务;有些车辆被主人遗弃等等。
“僵尸车”的危害极大:一方面占用停车资源,破坏城市形象,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车辆长期暴露在外,经高温暴晒极易引起自燃,如果车子内被扔进烟头,会否引起火灾。
要从根本上整治和解决“僵尸车”问题,首先要尽快完善法律程序,明确对“僵尸车”的界定,明晰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比如出台治理“僵尸车”的地方性法规,同时明确主责部门职责分工和处罚细则,从源头着手;其次,提高补助标准吸引车主主动处理“僵尸车”,强化路面管理倒逼车主不得不处理“僵尸车”;再次,可给“僵尸车”一条“活路”。号召车主将“僵尸车”捐献出来,统一维修后作为公共资源,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或外地游客有偿使用。如果行动的力度和长效性能够保持,“僵尸车”现象才能得到缓解,甚至根治。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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