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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8年度“浙江省森林城镇”名单出炉,我区高桥街道、平田乡、上垟乡上榜。至此,我区已成功创建12个省级森林城镇。
据悉,浙江省森林城镇命名活动由浙江省绿化委提出,是指通过城乡绿化,形成稳定健康的城镇森林生态系统,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要求,并经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命名授牌的城镇。主要评价标准包括城镇林木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
房前屋后绿树成荫,四季花香萦绕。在高桥街道、平田乡和上垟乡,“绿色”之美随处可见。自开展“省级森林城镇”创建以来,高桥街道把创建工作列入今年街道的“十件大事”中,通过实施集镇绿地建设、森林通道建设、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村庄绿化建设等一系列行动,以重点项目攻坚、发展环境优化、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创森工作的指南,全力打造林水相依、绿道交错的绿色人文高桥,全面达到省级森林城镇创建标准。
创建森林城镇,对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忠实践行“两山”理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化提质扩面,深入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通过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工作,城乡的颜值不断刷新,绿化快速提升,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区林地面积1002492亩,森林覆盖率66.56%。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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