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区一公司废气直排造成污染,被环保部门查封,老板竟擅自撕毁封条,最终被移送公安。
事情还要从10月30日说起,当天,区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院桥镇学前街的一家楼梯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金属楼梯围栏制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的8台数控车床、1台砂光机进行查封,查封时间从10月30日起至11月28日止,并明确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擅自损毁封条、恢复生产,否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不料,11月23日,在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开展督查时,竟然发现8台数控车床、1台砂光机已经恢复运行,张贴的封条早已“不翼而飞”。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于2018年4月2日联合发文,指出排污者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的,可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该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还无视环保执法,公然撕毁封条,这一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该局将该公司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今日黄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