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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正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大家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若您在工作生活过程中,发生或发现有下列情形的,请及时举报: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们欢迎大家通过来人、来电、信件和微信等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1、来人举报:黄岩区公安分局大楼附楼(北幢)309室 吴警官;
2、来电举报:(黄岩区公安分局)110、0576-84205535;
3、微信举报:关注“黄岩公安”公众号,点击“众目举报”;
4、信件举报: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扫黑中队
黄岩区扫黑办 黄岩公安分局
来源:黄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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