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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头的餐饮店越来越多
带给我们美食的同时
却也带来油烟污染了城市环境
近日,我市制定了
《台州市城市餐饮油烟管理细则(试行)》
要求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防治烟尘、油烟污染
同时也规定了
住宅楼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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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部分内容如下
民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做排放烟尘、油烟的的餐饮用房。
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专用烟囱排放的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油烟的无组织排放。
油烟排放的浓度和去除效率,应当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餐饮业经营者,应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此外,新开业的餐饮场所
还须按规定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上报环保部门备案。
为新规点赞!
期待咱黄岩越来越美!
来源: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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