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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举报火灾隐患,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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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0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市出台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近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了 《台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各种火灾隐患的市民进行相应的奖励,举报成功的市民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市民可以选择拨打100,进行24小时电话举报,各地公安部门会对举报投诉进行受理登记,并在登记后1小时内移交当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据了解,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统一开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受理各类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市民在关注举报投诉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可通过发送火灾隐患照片及文字信息进行举报,文字内容应详细注明隐患单位地址及存在的具体火灾隐患内容。
    举报的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企业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或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情况。
    以及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0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氧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况。
    举报内容经查实,举报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从50元到1000元不等。举报奖励的有关情况每季度将向社会公示,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能奖励一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线索以最先举报人为准。
    当然,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怀有恶意的诬告举报和乱举报骗取奖金的,将依法严肃查处。举报线索的受理部门和案件查办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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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09:3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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