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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2017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招生安排
第一批
报名时间:6月26日
报名条件:学区内有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第一类: 户籍在5年零6个月(即2011年12月15日,下同)前迁入,与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或与监护人户籍一致,但监护人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
第二类: 户籍在招生当年6月15日前迁入但不满5年零6个月,与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或与监护人户籍一致,但监护人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
第三类:户籍在招生当年6月15日前迁入,与监护人户籍一致,但与监护人房产不一致的,或与监护人房产一致,但与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
第四类:户籍在招生当年6月15日前迁入,与监护人户籍、房产不一致的,或单独挂靠在亲戚、朋友户口本的,原则上回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无房证明)、免疫接种证(小学报名用,下同)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初中报名用)。
【注】初中特长生:需提供小学生基本信息表及招生学校所需的特长报名材料。
第二批
报名时间:6月27日
报名条件:乡、镇、街道内调剂生、政策生报名。
提供材料:户口簿、符合政策生的相关证明、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第三批
报名时间:7月3日
报名条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持有房产证3年及以上(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户籍不限。
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第四批
报名时间:7月5日
报名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持有房产证3年以下1年以上(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此条户籍不限)。
②黄岩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1年以上(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
③黄岩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区内企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
提供材料:
①户口簿、房产证、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②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③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第五批
报名时间:7月7日
报名条件:非黄岩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1年以上(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
②监护人在学区内企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
提供材料:
①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居住证、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②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居住证、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区划分
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2]30号)精神,学区划分由乡镇街道负责,有关学区划分向乡镇街道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所需材料
1、户籍: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户口簿》复印件包括地址页、儿童本人及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
2、房产:所提供的房产证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以房产证签发日期为准),监护人全产权,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且住宅性质。《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二项内容,没有房产需带房管部门无房产证明原件。
3、务工: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并延续到报名时有效,在此期间,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学区间企业互转。社保工作单位必须与用工合同一致,社保证明须由社保中心出具。
4、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并延续到报名时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信息须一致。
5、原户籍:原户籍地无监护人证明由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盖章。
6、承诺书:报名提供证明材料时必须签定《入学申请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它问题
1、港、澳、台籍和非中国籍适龄儿童要求在黄岩入学的规定。
如果港、澳、台籍和非中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是黄岩户籍的,则按第四批执行,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父母(监护人)不是黄岩户籍的,则需有关部门同意,按第五批执行。
2、每一批(或类次)次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都按办证(或户籍迁移)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长者优先。
3、非浙江籍学生三年后要求在黄岩区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监护人必须在台州市连续缴纳三年社会养老保险(时间计算从学生初一入学到初三毕业),否则按台政办发〔2013〕33号文件规定将无法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纪律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纪律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经学校和有关部门审核,属于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退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则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热线电话
区教育局 84121152
富山 84815008
东城 89175068 宁溪 84766015
西城 84082690 上郑 84806500
南城 84185653 屿头 84805013
北城 89167011 上垟 89182707
澄江 84301025 平田 84972121
新前 84358910 茅畲 89176031
江口 84179511 北洋 84965020
高桥 84850007 头陀 89177628
院桥 84871564 沙埠 84868016
中小学招生,请转给有需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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