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205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心存怨气打民警 妨害公务吃苦果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5-8 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因旧事纠纷与邻居发生口角,民警出警劝架制止,酒气上头的郑某暴力妨碍执法,用手挠伤多名民警。近日,三门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郑某拘役六个月。
    除夕夜,郑某在家喝了两小瓶白酒、两碗黄酒后,与邻居发生口角。郑某认为,邻居房屋后面的道路曾是他的橘树地,开展“五水共治”时,村里认定该土地为集体所有,将橘树铲掉造路。郑某平常在县城经商,回家过春节时看到,心存不满,加上酒精作用,故意将家中打扫出来的一畚斗垃圾倒在该地上。邻居见状,责问郑某为何将垃圾倒在他家门口。郑某称这是自己的橘地,别人管不着。为此,双方争论不休,最后邻居报警。
    出警的丁警官曾办理过郑某妻子的一起案件。郑某对其心存旧怨,在认出丁警官后气冲冲地嚷道:“你们把我的橘树铲了,我就要种回去。”民警对郑某进行劝阻,准备带其儿子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被人劝回家的郑某,听说儿子被警察带走了,便急了,冲进人群,抓住民警。他情绪很激动,抡起拳头朝丁警官的肩膀重重一击。在警告无效后,另一民警拿出辣椒水试图制服郑某。被辣椒水喷射后的郑某先捡石头砸民警,再对民警又抓又咬,现场多名民警被抓伤。经鉴定,其中一位民警的脸部、颈部多处有抓痕,已达到轻微伤。
    据郑某陈述,因多年前妻子死亡与邻居弟弟有关,两家积怨已深,当时处理案子的民警此次又出警,自己带着酒意,怒气爆发,所以不予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发生了冲突。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官提醒
    在一些妨害公务案件中,部分当事人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执勤触动其利益时,无论其利益是否正当,都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粗暴执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暴力抗拒执法,以致执法人员受伤。
    办案法官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代表的是国家的公权力,公民应当予以配合。如果认为工作人员执法不当,法律也规定了多种救济方式,应采取正确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台州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7-5-9 09:2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