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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台州三企涉“黑” 这下要肉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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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0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近日,浙江省环保厅正式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共26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上榜。其中,台州有3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要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据了解,从去年8月22日起,浙江省开始实施《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如果企业事业单位出现“构成环境犯罪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13类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
    此次,浙江省环保厅公布的2017年度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也是我省去年出台《办法》后公布的首批“黑名单”,共26家企业上榜。其中,台州有3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分别为台州市路桥汇强机车部件厂、临海市雅轩眼镜厂和临海市样样全石材加工厂。
    那么,这三家企业因何被列入其中?记者从台州市环保局获悉,台州市路桥汇强机车部件厂的违法事实,是生产废水通过在水泥地面开挖的通道排入外环境,废水排放口的总锌浓度、总铬浓度均超出国家规定的最高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构成环境犯罪。
    临海市雅轩眼镜厂和临海市样样全石材加工厂的违法事实,分别是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和木制品家具雕花项目未批先投产。而且,两家企业都未履行环境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
    进入“黑名单”后,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要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由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与发改、经信、财政、税务、工商、质监、安监、海关等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建立通报机制,并实施联合惩戒,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政府采购等多方面予以限制。
    “以往,企业存在这些环境违法行为,只是接受一次性处罚。企业违法成本偏低的问题一直制约着环保执法的效果。”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赵处长说,而随着“黑名单”制度的试行,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
    赵处长介绍,环保部门在开展环境违法黑名单认定工作中,都会向企业送达环境违法“黑名单”拟认定通知书,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像临海市雅轩眼镜厂和样样全石材加工厂都是因为不够重视引起,其他企业要引以为戒。”
    当然,被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企业,有一次“信用修复”的机会。据了解,在环境违法“黑名单”信息公布6个月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认为其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可向作出认定的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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