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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只为到看守所蹭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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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仙居警方抓到了一个奇葩“蟊贼”,不仅有每户人家偷两次的癖好,等天气冷了为了蹭饭吃,还会主动投案自首。昨天,应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每户人家必偷两次
    去年12月27日早上,一位穿着邋遢的年轻男子按响了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值班室的门铃,向值班民警坦白自己曾在横溪境内盗窃5次。
    派出所里,该男子细细向民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去年10月初的一天,该犯罪嫌疑人在埠头镇找到一户人家,趁着主人在一楼看电视,从这栋房子隔壁毛坯房的顶楼翻入房内。他在二楼卧室偷了1000元现金,从原路返回离开后,觉得偷来的财物不够多,又再次返回拿了两包香烟。
    10月下旬的一天,他在横溪镇临石路发现一间经常无人的房子。按老套路,该男子进入房子得手1700元。过了几天,钱用光了,他又“轻车熟路”到那户人家偷了27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11月中旬一天,他在横溪镇再次作案。
    投案自首只为蹭饭吃
    经查,该男子叫应某,17岁,温州永嘉人,父母在内蒙古谋生,对他极少过问。这几年,他都靠着四处打短工赚钱维持生计。
    因为在温州工作生活不顺利,应某就打算出来散散心,一路上走走停停沿着山路走到了仙居县横溪镇境内。白天,他在镇上流浪,到了晚上就住在还正在装修的无人居住的毛坯房里过夜。
    很快,应某身上带的几百块钱全用光了,于是萌生盗窃的念头。再到后来,盗取的钱财也挥霍光了,又冷又饿的应某想到了“看守所里有饭吃”,于是选择了自首。
    财物被偷,为何无人报案
    令办案民警应佩轩感到奇怪的是,这几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没有报案。
    随后,应佩轩和同事带着应某去想指认现场,这个疑团才得以解开——应某每次只偷一部分现金,很多失主都不能确定是否遭了贼。
    麻女士是其中一名受害者。讲到未报案的缘由,麻女士拉着办案民警说了许多。
    原来麻女士和姐姐住在一栋房内。第一次失窃的是麻女士房间里部分货款,“因为只是一部分货款没了,我没想到是是小偷,而是怀疑暂住在楼上的姐姐。”
    而第二次失窃的是麻女士姐姐房内的部分钱款,出于相同想法,姐姐也选择沉默。姐妹俩虽然谁也不提此事,心中却互相猜忌彼此,就这样尴尬地相处着。
    直到民警带应某指认现场时,姐妹俩才恍然大悟,如释重负,之前笼罩在两人心中的乌云转瞬间烟消云散。
    目前,应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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