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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路人夜归被劫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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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6-12-6 0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锤子男”出没椒江
  路人夜归被劫受伤
  三个年轻小伙子,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竟拿锤子抡路人的头部,抢走对方的包。最终,三人尝到了违法的苦果。
  2016年7月,吕某和祁某通过QQ相识,两人都想找个来钱快的路子,于是一拍即合,拟定了抢劫方案。7月20日晚,当两人窜至椒江区花园新村物色作案对象时,独自行走的毛某出现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于是,吕某指使祁某按计划行事,由吕某望风,祁某尾随被害人伺机作案。至花园新村,祁某持事先准备的铁锤猛击毛某头部致使其昏倒,再将毛某手包抢走,手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等物。 毛某左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7月23日,经电话联系,何某入伙。同月27日晚,受吕某唆使,祁某、何某窜至椒江区白云街道横河新村,祁某望风并指使何某以同样方式袭击了独自行走的赵某,将其挎包抢走,挎包内有现金380余元、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赵某头皮、左肩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得手后,三人在前所汇合,持赵某身份证和银行卡至银行ATM机,尝试破解取款密码未果。8月1日,三人在临海一家小宾馆内被公安抓获。
  椒江法院审理认为,吕某、祁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被告人吕某、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00元,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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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16-12-6 21: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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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16-12-6 23: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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