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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新车上路临时号牌不能少
从4S店买完车到正式车牌到手,这期间新车上路必须使用临时车牌,这也是驾驶员必须要知道的一件事。然而,5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黄岩区马鞍山路段巡逻时,却发现一辆新车既没有安装号牌,前后挡风玻璃上也没有张贴临时号牌。根据相关法规,驾驶员潘某将被处以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元。
不巧的是,潘某刚于4月29日领到驾驶证,正处于实习期内,因扣满12分,5月5日被吊销驾驶证。
侥幸心理,刚到手的驾照被吊销
5月2日15时25分许,一辆崭新的红色轿车沿马鞍山路段自西往东行驶。因这辆轿车没有安装号牌,前后挡风玻璃上也没张贴临时号牌,正巡逻至此的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轿车是5月2日上午刚买的,正准备开回厂里。”驾驶员潘某拿出了驾驶证,由于是新购买的,车没有上牌,也没有其他手续。
潘某表示,5月2日是假期,车管所休息无法办理上牌手续,自己猜想节假日交警不会拦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开回家,等车管所上班时再去办理手续,没想到在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民警管春华说,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驾驶人潘某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分12分。
更重要的是,潘某的驾驶证正处于实习期。
对此,管春华表示,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內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因此,潘某还将面临驾驶证吊销的处罚。
新车上路需要留心的地方不少
临时号牌算是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必须办好上路手续,临时号牌张贴前后玻璃醒目位置,未办好手续的车辆切不可抱侥幸心理驾驶上路。”民警提醒,除此之外,车辆上道路行驶还要保持号牌完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标志必须齐全,张贴在挡风玻璃前。平时行车前要检查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以备交警随时检查。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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