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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价上调2元,春节假期加收2元
近日,记者从台州市发改委获悉,从明日起,我市将调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出租车起步价将上调到8元,春节假期将加收2元。
我市出租车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在2006年制定的,起步价为1.5公里内5元,超出部分每公里收1.9元。2011年3月30日后,加收燃油附加费,起步价确定为6元。
这次调价后,出租车的基础运价改为8元,起步里程为2公里,车公里运价为每公里2.50元。
出租车的回空费也进行了调整,单程行驶超过7公里以上部分运价加收50%。市民在23时至次日6时乘坐出租车,也将加收20%的运价。
在营运过程中,出租车因路堵、红灯以及应乘客要求等候的,免费等候3分钟,超过3分钟后,按每2分钟1元计费。
出租车营运里程超过20公里,试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和乘客双方协商确定。驾驶员在营运中,必须打表确认是否超过20公里。
针对春节七天假期的运营价格,确认每车次将加收2元。此外,出租车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计价器每0.5公里计价一次,出租车收费金额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在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两种运价将并存。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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