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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椒江公安分局查处了一宗违法经营活禽案件,对个体户周某依法作出治安拘留5天处罚,这是自《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椒江区首次对未落实防控禽流感休市措施的经营活禽案件作出治安处罚。
周某,椒江人,在葭沚老菜场经营活禽生意有10多个年头了。今年1月份,周某在规定休市期间擅自经营活禽宰杀买卖,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曾当场劝导其停止销售活禽,周某口头承诺并停止销售。
6月2日,市场监督、公安执法人员在对活禽市场休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周某仍在暗中进行活禽买卖,现场有17只鸡、鸭等活禽。周某交代,这些活禽是从椒北进货,在市场由买家挑选后,过秤宰杀成交。
针对周某活禽经营行为,椒江公安分局依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以及台州市政府关于台州市区限制活禽交易区域、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不得从事交易活动规定,对周某作治安拘留5天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椒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对活禽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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