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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摇身一变,成为银行信贷部业务员,以帮他人办理贷款需要拿财物疏通关系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5.74万元。近日,这名假业务员赵玲(化名)被玉环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9岁的赵玲是玉环人,曾在酒店工作。2013年下半年,赵玲没了工作成了无业者。在此期间,她结识了男友瞿某,并称自己是玉环某银行的信贷部业务员。
今年3月,赵玲主动找上何某,说可以帮他办理贷款业务。因赵玲与其亲戚瞿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且何某见过赵玲穿过类似银行的制服,何某就相信了她。赵玲以帮忙办理贷款需要拿钱财去疏通关系的理由,骗取了何某7300元。
之后,赵玲通过何某认识了陈某,再结识黄某、刘某。在他们提出想要办贷款及信用卡时,赵玲继续以银行信贷部业务员的身份,编造理由,骗取3人现金4.5万元及苹果5S手机一部。同年4月,陈某对赵玲的身份产生怀疑,托人打听之后,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6月3日,陈某、刘某等人将赵玲扭送至公安机关。
承办法官提醒,犯罪分子通常利用他人急需用钱,缺乏法律、银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防范意识差乘虚而入。办理贷款业务尽可能选择正规的银行,到营业网点办理。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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