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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晚上,马某等人在一家KTV唱歌,为一个朋友庆祝生日,玩到凌晨方才尽兴。朋友去结账时却傻了眼,账单显示总消费2556元。其中百威啤酒一箱360元,但马某跟朋友认为只要120元。
经理闻讯赶来,为了息事宁人,说给打个85折,但一伙人仍不同意。这时候,不知人群中谁说了一句“吃霸王餐的”,让一帮酒劲上头的青年很是恼怒,围着经理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还有人拿起啤酒瓶砸向地面,现场一片狼藉。
不多时,店内的保安和厨师们也赶来和马某一伙打成一团。马某等人见对方人越来越多,忙逃到门口,但仍不依不饶,继续在店门口打砸KTV。KTV的工作人员赶忙报了警。事后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折合人民币3110元。
据了解,23岁的马某是闹事6人中年纪最小的。“90后”的他年纪虽小,“资历”却不浅,已经因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刑5次,这次是“六进宫”了。
近日,仙居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件,鉴于马某在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一审判处涉案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0个月。其他5名涉案人员均已于今年7月被判刑。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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